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委社會工作部、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水平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保障網約送餐員、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通知》提出了十條措施,包括強化就業服務保障、規范平臺企業用工行為、引導合理確定勞動報酬、合理安排休息休假、提升社會保險參保覆蓋率、推進勞動保障權益集體協商、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歸屬感、暢通勞動保障權益維護渠道、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強化平臺企業協同治理等。 《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部門協同、工作聯動,健全完善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部門聯動機制,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引導平臺企業積極履行用工主體責任,指導平臺企業制定完善工作考核、休息休假制度。健全新就業形態人員社會保險制度。暢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舉報渠道,建立勞動維權咨詢服務點,提供免費維權咨詢服務。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八部門印發
關于進一步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水平十條措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水平,現提出以下十條措施。
一、強化就業服務保障工作。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全省“5+2就業之家”服務范圍,提供線上線下招聘服務。加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組織開展“工益就業”系列活動,指導各地與頭部平臺在贛分支機構建立招聘機制,促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高質量就業。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持續推動平臺企業及平臺合作企業(以下簡稱平臺企業)創造新崗位,帶動和擴大就業。
二、規范平臺企業用工行為。加強平臺企業用工規范指導,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合同和書面協議訂立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引導平臺企業規范用工,積極履行用工主體責任。在新業態領域推廣使用電子勞動合同,免費為平臺企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服務。推動平臺企業簽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行業自律公約或倡議書,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引導合理確定勞動報酬。平臺企業應制定合理的工作考核制度,不得隨意克扣、拖欠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在惡劣天氣、夜間等情形下工作的,企業應適當給予補貼。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企業參照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標準的合理報酬或給予勞動者額外補償。平臺企業及其合作商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四、合理安排休息休假。平臺企業應進一步完善休息休假制度,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依法確定休息休假辦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時間(計費時長)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通過停止派單等形式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休息休假的權利。對于網絡餐飲、網絡約車、快遞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業態行業,平臺企業應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或其它方式設置強制休息規則,在當日連續累計工作四小時后,應積極鼓勵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勞動者休息。網絡餐飲平臺對連續送單超過四小時的,休息二十分鐘后再派單,防止因連續作業產生事故隱患。鼓勵符合實行特殊工時制度條件的平臺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并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后,經申請批準可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確保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五、提升社會保險參保覆蓋率。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在南昌、贛州、吉安、撫州等地區開展補充工傷保險試點,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補充工傷保險范圍。平臺企業使用全日制勞動者,平臺企業應為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平臺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務派遣企業應為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平臺企業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購買意外傷害險、重大疾病險等商業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圍繞平臺企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特點,制定與用工模式相契合的權益保障產品。
六、推進勞動保障權益集體協商。加強新業態行業工會與行業協會組織建設,引導鼓勵行業工會與行業協會重點就勞動定額、計件單價、服務標準、勞動保護、意外保險和爭議處理等方面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督促平臺企業在制定修訂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時,應充分聽取企業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并告知勞動者。平臺企業確定、調整勞動定額,要保證本單位同崗位大部分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以快遞行業為切入口,開展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行動,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權益水平。
七、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歸屬感。依托黨群服務中心、職工之家、司機之家、工會驛站等,集約打造一批新就業群體黨群服務陣地;利用商圈市場和商務樓宇閑空場地等,優化改造一批新就業群體服務站;在全省貨運司機集聚區,打造示范性“工會服務司機之家”;在全省打造80個左右新業態新就業群體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基層工會示范點,吸納更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組織,向新加入工會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贈送暖“新”禮包,定期走訪慰問困難新就業群體,面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開展免費療休養和健康體檢活動。
八、暢通勞動保障權益維護渠道。將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案件納入監察、仲裁受理范圍。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爭議案件,應依法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對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情形,要會同法院、司法、工會等部門進行調處。建立實體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聯合調解中心,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企業之間因勞動報酬、獎懲、休息、職業傷害等勞動糾紛提供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打造“智慧調解”服務新模式,依托人社部門、人民法院等單位在線調解平臺推動調解網上辦、掌上辦,努力實現當事人“零跑腿”。暢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舉報投訴渠道,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較為集中的地區建立勞動維權咨詢服務點,提供免費維權咨詢服務。
九、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督促平臺企業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維護主體責任。依法受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舉報投訴,對拖欠勞動報酬、違法超時加班等突出問題加大查處力度,對于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時向社會公布,實施聯合懲戒。對使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較多,存在用工風險隱患的重點企業,視情況可對企業進行約談警示,引導企業及時規范整改。開展“法治體檢”專項行動,為平臺企業及其協議用工企業提供勞務用工“法治體檢”,指導幫助企業依法合規用工。
十、強化平臺企業協同治理。強化部門協同、工作聯動,健全完善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部門聯動機制,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平臺企業用工情況報告制度,平臺企業每年12月底前向注冊地或代理商所在地人社部門書面報告當年用工數量(含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或書面協議簽訂、支付勞動報酬、參加社會保險、落實休息休假等相關情況。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聯合激勵懲戒機制,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級別和強度的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