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是我國的四大傳統節日之一,除了有吃粽子、賽龍舟等重要的節日儀式,當然還有全國人民期待已久并將十分珍惜的三天小長假,畢竟掐指一算,這將是2019上半年最后一個小長假了,而且下一次要等到中秋,中間還有長達三個月的炎熱酷暑,想到這里,大家都不免惆悵……更惆悵的是,這個寶貴的三天小長假,居然還有不少人得加班……
應屆生小澤,在一家電商公司從事客服工作,為618購物狂歡的活動已經連續加班了半個月,接下來的端午節也一樣,活動不消停,整個團隊就沒得休息。小澤一邊瘋狂加班,一邊也在嘀咕:“端午節還要上班,是不是也能領個三倍工資?”
在餐飲業打工多年的李阿姨,今年端午節也要加班:“干我們這一行的,節假日是客人最多的時候,不可能放假的。三倍工資我沒領到過,老板可能會發點粽子什么的吧。”
看,端午節要加班的人不在少數,那關于節假日加班,法律都有哪些相關規定呢?
* 端午節是法定節假日嗎?
是的。端午節是我國法定節假日,2019年端午節在6月7號,連同周末兩天,6月7-9號一共休假三天。
* 端午節當天加班有三倍工資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說,端午節當天加班,是有三倍工資的。
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而言,在法定節假日,企業要么安排員工放假,要么就付給員工三倍工資,沒有第三種選擇,更不存在以補休替代三倍工資的做法。
* 端午節被要求強制加班,真的合法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安排員工加班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有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當然,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則可以提起勞動仲裁。